基层调查:女工特殊利益存在隐性侵权现象 21];`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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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8 作者:何金苗 r:BAG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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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省总女工部在全省13个市(地)中开展了“关于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调研”。调研结果表明,经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的不懈努力,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总体上情况良好,但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t37n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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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集体合同有利于女职工权益保护 rX[\)]x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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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今年7月,黑龙江省共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8310份,占已签集体合同企业的75.3%,覆盖企业8950家,覆盖女职工117.54万人。 c4r wEY,
黑龙江省总工会女工部曾在2005年、2006年分别开展过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企业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情况的调查,对比前两次调研结果,从本次调研情况看,签订专项集体合同显示出几个明显的效果: 9{"|Tf
一是女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得到维护。女代表、女委员在职代会和工会委员会中由原来的一定比例达到与女职工人数相应的比例,2008年统计的全省女职工代表人数比2005年统计的数字增加13250人。 $ts-&!\
二是女职工妇科疾病检查工作得到重视。2007年全省开展女性保健知识讲座600多场次,受教育女职工6万余人次;体检参检率提高,全省60%女职工每年都能享受到单位统一组织的妇科疾病检查。 rp/OH&xa_
三是全省共有1000多家企业通过签订专项集体合同解决了女职工卫生费标准过低的问题。 JtTp/W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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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工作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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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项调研结果同时显示出,依然存在一些女职工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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